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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玫瑰的故事》原著:3次生日,4个男人,4种结局,一部玫瑰的爱情史

佚名 72
在《玫瑰的故事》原著中,玫瑰出场时是个16岁半的中学生,那时的她对感情懵懵懂懂,喜欢结交有趣的人。读完原著发现,玫瑰的3次生日贯穿着她一生的爱情史。
17岁生日
17岁生日的玫瑰:
短发浓密的贴在头上,一条白色的花边裙了,大领口拉低,露出肩膀,脖子上挂一串七彩的珠子。
这一天她遇到了一生中最爱的男人庄国栋。她在跳舞的人群中,一眼就注意到了那个穿白色的上海讲师——庄国栋,这时他28岁,并顾不得女人的矜持,决心要追求他。
那时的庄国栋连黄振华见了都打心底觉得帅气:
如果我不是追到了你,我就去追她。

这时的庄国栋已经有未婚妻,而且她是个画家,事业挺不错的,看起来和他讲师的身份很般配,外界都认为两人是天作之合。

这时的玫瑰一旦爱上了就会不计后果,会穷其所及地为他梳妆打扮。
玫瑰还是抵挡不了玫瑰的魅力,答应了她到她家一块吃饭。
两人赤足,脸对着脸,听着音乐,跳着舞,在书房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。
曲终人散,庄国栋怕招致人们闲言碎语,他选择了和未婚妻画家结婚,这也成为了他一生的恨。
结婚的10年里,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玫瑰,度过10年无爱的婚姻后,他和妻子离婚,来到香港登报寻找玫瑰:报纸上仅仅写着:
书房一别,可还安好?
如果不是太爱,玫瑰不会在已嫁他人后回复到:
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刻,是在大哥的书房中度过的。
而且在后来别人为她装修房子时,始终对这间书房纹丝不动。
我想好好的看看他,我爱了他这么多年……
两人再见开始约会时,玫瑰渐渐明白,10年间,自己和他之间不是简单的差距,而是隔着茫茫的银河系,原来自己所爱的只是10年前的那个时空,而她所爱的也只是10年前的那个庄国栋。
这段感情,因为玫瑰的主动退出方才作罢。
30岁生日
21岁到30岁,玫瑰把一生最好的年华给了方协文。这十年的黄金岁月也是玫瑰最暗淡的日子。
她和方协文住在拥挤破败的小房子里,家具全是旧的,冰箱都已经用了30年还不换新的,一出门,后巷里全是垃圾筒。
10年间,她生下了太初,和她同月同日生,再也没有了自己的身份。
这时的玫瑰,爱情对于她是奢侈的。
人们只喊她方协文太太,或者太初妈妈,也没有过过自己的生日。
这时的她,穿着普通的一套衣服,戴着假金耳环,头发放下来了,非常油腻,不是很胖,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。
曾经只需要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玫瑰,现在每天为方协文递茶送水、穿外套、系领带、点香烟……
曾经穿着万元的、五颜六色衣裳的玫瑰,现在竟然胖了30斤,穿着很普通的衣服,穿着7元一件的裤子,50元一双的皮鞋……
曾经活泼乱跳、眼里发光的玫瑰,现在眼里空洞无光,很小微笑。
这10年是一个女人衰老最快的时间段,好在玫瑰离开方协文后,开始励志的3年瘦身之路,重新恢复了以往的美丽。
幸运的是这时她遇见了溥家明,她对家明一见钟情,而家明也恰巧也爱她,只可惜家明只活了3个月,并未见证玫瑰的30岁的生日,犹如流星一样转瞬即逝。
玫瑰为了他放弃了太初的抚养权,和他度过了3个月的神仙眷侣似的日子。
这段感情虽然短暂,却对玫瑰刻骨铭心。
40岁生日
40岁的玫瑰已经是罗太太,她丈夫是已经59岁的富商罗德庆罗爵士。女儿小太初也已经过了18岁了,有了男朋友周堂华,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。
40岁生日的玫瑰:
紫红色绒裙子,两只袖子上嵌着缎子的花朵,一双同色麖皮鞋,大钻石耳环。
就连女婿都惊讶于她的美。亲朋好友快乐地为她唱着庆祝歌。
这时的她经常和溥家敏和咪咪一家来往,也不寂寞;
这时的她吃穿全是香港最好的,哥哥黄振华在香港也有头有脸,平常一顿饭就花掉6000元;
这时的她备受罗爵士宠爱,最主要的是她也爱罗爵士,两人可以一起国内外四处旅游;
这时的她也得了一个女人想要的自由,即使心情不好时,也可以到自己和庄国栋曾经待过的书房去静一静。
这时的她虽然已经不再年轻,可眼角的细纹却让人越看越有风情,越看越年轻。
从16岁到40岁,玫瑰经历了不同的男人,也变得更加成熟、自由。
3次生日,4个男人,4种结局,这是玫瑰的爱情史,更是成长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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