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
谢
本栏目内容均节选自《山西古代廉吏》,精彩的故事让我们深入了解山西廉政文化的丰厚积淀,感悟书中人物廉洁自律、刚正不阿的高尚品质,引导广大家庭汲取榜样力量、培树优良家风。特别感谢本书作者杨茂林、张文广的大力支持。
46
盐政典范孙嘉淦
孙嘉淦(1683—1753),清代兴县人(今山西兴县),字锡公,号鼓斋,别号静轩。
雍正十二年(1734),孙嘉淦受命主河东盐政。孙嘉淦到任后,发现在盐政的大小吏胥中,连最低微的官员都能藏货纳赃,克扣盐丁。有的军政要员,在他处居官,却在此处领取养廉银。凡此种种,不胜枚举。作为盐政,他亲临基层,身体力行,踏实干练地解决盐池内部管理混乱的痼疾。他查明河东盐池额引下征收的公务官银等银两共十四万四千两。年羹尧将其中五万两上缴国库冲饷,留下五万四千两为养廉公费之用。孙嘉淦将公务款册的存案找来,将一年所需详细计算,感到“养廉银实属浮多”。
虽说盐池是一个高工资的地方,但高得出奇。如一个盐政的工资,要比朝中三品大员的年薪高出三四倍。于是,他首先削减盐政年薪,将一年的养廉银一万三千两减去五千两,认为“留八千两尽可足用”;运司养廉银一万两,“亦实属浮多,应减去四千两,留六千两”;“运同养廉银三千两适中,无庸议减”。孙嘉淦署理河东盐政,削养银、修禁墙、惩庸腐,大力整肃盐政,盐池面貌为之一新。孙嘉淦亦被当地民众称之为不贪污受贿、不敲诈勒索,凡事“以民为本”的盐政典范。
47
治河能臣兰第锡
兰第锡(1736—1799),字宠章,号素亭,清代吉州人(今山西吉县),清乾隆十五年(1750)举人。
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兰第锡晋升直隶阜城知县,革积弊、废苛捐,力赈灾民,一时政通人和、物阜民安,深得上司赞赏。之后,兰第锡调任永清县知县。时值匪患蔓延,剽掠村落,乡鄙不宁。他获悉匪徒聚落,夜发吏卒,率先入穴,擒盗魁郑六,并究出同伙尹十王、大秃子等,盗风顿息。同时,牒请加赈灾民,并自设粥棚于路,救活饥民不计其数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),飞蝗入境,他亲率士民扑灭,田禾免遭蝗害。在此期间,劝民大兴水利,革除积弊,百业日盛。
48
“河臣之冠”栗毓美
栗毓美(1778—1840),字含辉,又字友梅,清代大同府浑源州人(今山西浑源)。
栗毓美长期任职于黄泛区中心的河南地区,因而其主要活动大都和治水有关。栗毓美在治黄中发明的“以砖代埽”技术,是一项重大的发明。
早在担任武陟县令时,栗毓美发现塌落的旧城砖经多年泥沙浸灌,凝结成堆,非常坚硬;而埽工以高粱秆等植物茎秆为主,容易朽烂,就曾有改埽工为砖工的设想。任开归陈许道时,便带头捐款购置碎砖,于道光九年(1829)春,在开封附近试办砖工。栗毓美严于律,立有严格的管理制度,务求“积习渐除”。有工之处,他都要亲加复验,一丝不苟,把守质量。
栗毓美出任河东河道总督,勤勤恳恳,克己奉公,专于河务,精心治理积久成灾的河患。在他出任河督的五年中,没有发生决堤水溢改道之害。
标签: